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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检查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8

卫 生 检 查 制 度

    1.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由校长、政工教导、大队辅导员、总务主任、保健老师组成,对全校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堂卫生进行检查。

    2.坚持每天十分钟劳动,由值班卫生员天天检查,卫生老师抽查。

3.班级个人卫生、环境卫生由卫生员天天检查,卫生室每周组织一次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对口检查。

4. 眼保健操每天由值班卫生员和总护导检查,卫生老师抽查,并做好记录。

    4.校园、教室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眼保健操,卫生老师不定期地进行抽查。

    5.各办公室环境卫生由工会负责检查,并与评比文明组室相结合。

    6.确保饮食饮水卫生,总务主任、食堂负责人和卫生老师每周都应检查一次。

    7.校园内的下水道、化粪池要经常疏通,垃圾桶要天天清倒、加盖做好保洁工作。总务主任负责检查,卫生老师给予督查。

8.对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每月进行一次白鸽奖的评比。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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