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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聘任条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6

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中层干部聘任条件

 

一、聘任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岗敬业,勇于吃苦,乐于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坚持原则,顾全大局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3、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管理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业务能力,具备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岗位职责详见附件)

4、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教职工公认。担任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工会团队干部三年以上优先。

 

二、解聘条件

    1、本人要求辞职的;

2、在学期和年度业务考核及年度人事考核中不合格的;

3、本人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4、不顾全大局,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完不成目标任务的;

5、因组织原因岗位需变动的;

6、其他原因需要解聘的。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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