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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8

上海市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和《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若干意见》、《徐汇区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意见》的精神,按照胡锦涛总书记要求教师的“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专研、严谨笃学,勇于创新、奋发进取,淡泊名利、志存高远”,和温家宝总理希望教师要“充满爱心,忠诚事业;努力钻研,学为人师;以身作则,行为示范”,特制定《上海市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

一、爱国守法,廉洁自律

1.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终身学习的模范。

    2.不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

3.不做不讲有损学校的事和话。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升旗仪式、校本培训等学校的各项活动。

4.不出现其他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言行。

5.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维护社会公德,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能向学生推销、推荐、代购复习资料、教辅读物等。

6. 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准利用课余时间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等活动;不组织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大面积补课。

7.不以任何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学生、家长给予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等实物消费以及旅游、娱乐等服务消费。

8.不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

9. 中共党员教师、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及中青年骨干教师、园丁奖、骏马奖耕耘奖育人奖等区以上先进称号获得者不到以课业知识补习为内容的社会办学机构从事兼职兼课。

    二、 爱岗敬业,关爱学生

10.不对本职工作敷衍塞责。

11.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干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

12.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的理念,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承认并接受学生中的差异,关注学生各方面的发展。根据我校的学情,教师辅导学生更要做到耐心、细心、循循善诱,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13.注意职业道德,热爱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做好每周一日的护导工作。

14.注意语言文明,为人师表。倡导教师要用严谨生动的课堂语言组织教育教学,语言要规范、文明,不出现不规范的“口头禅。在与学生和家长的交流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

15.不讽刺、挖苦、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以分数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16.教师不能以自己的不佳情绪影响工作,不要以自己的师者身份而居高临下,要尊重理解学生,耐心说服,以理服人。

三、严谨笃学,教书育人

17.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崇尚科学精神,认真钻研业务,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不断提高适应素质教育和教育教学改革的持续发展能力。

18.注意自身素质,练好内功。认真参加各类教研活动、业务进修、校本培训等,认真钻研大纲教材,了解本校学生实际,遵循教育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19.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学校教育、教学及科研任务,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在实践中勇于探索,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0.注意作息时间,专时专用。不拖堂,严格执行教学规律,给学生多点发展的时间与空间。

    四、言传身教,为人师表

    21.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以自己良好的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

22.注意穿着打扮,大方得体。教师应该注重仪表,避免浓妆艳抹,佩戴首饰避免过于夸张,衣着要整洁得体,不穿拖鞋、背心、吊带衫等进入校园。

23.注意上课教态,循循善诱。不在课堂上使用手机,开会时把手机调到震动档,非重要事情不接听手机。

24. 注意桌面整洁,不放杂物。保持办公室清净,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人文环境。

25.尊重家长,经常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实事求是地与学生家长交换意见,

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改进自己的工作,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26.注意组室团结,和睦相处。尊重同事,同事之间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树立团队意识,实现共同目标,维护教师和学校的形象,共创和谐校园。

五、考核与实施

1.学校成立以校长、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工会主席、人事干部、支部纪检委员及教导主任为组员的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学校每年与教职工签署师德承诺书(见附件一),一学年一签订,一学年一承诺,一学期一考核,一学年一综合。承诺书存入教职工业务档案;学校期末考核与每月考评相结合并发放绩效奖励金。

2. 考核原则。

⑴ 实事求是。

⑵ 公平、公正、公开。

3.考核办法。

⑴ 学校逐步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考核评价机制。

A. 期末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师德考核评价表对每位教职工进行评定。(师德考核评价表见附件二)

B. 每位教职工根据学校师德考核评价表进行自评,组内教职工进行互评。

C. 期末由考核领导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班级学生数30%的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师德问卷调查或座谈。

D. 期末由考核领导小组随机抽取不少于班级学生数30%的家长对任课教师进行师德问卷调查或座谈。

⑵考核结果由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部分综合评定后确定,采用等第制,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等。其中考核为“优秀”的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次考核总人数的10%

⑶ 违反师德承诺书中的任何一条者,当学期考核为不合格,学年考核也不合格。在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评聘等工作中必须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其它有违教师形象的言行给予批评教育、及时劝诫、立即改正,并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除绩效奖金。

4. 考核结果的使用。

⑴ 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期末绩效奖励中予以师德特别奖。

⑵ 学期末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当学期期末绩效奖金。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⑶ 中共党员违反师德承诺书中第9条者,当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在党员争先创优等工作中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并予以相应党内处理。

⑷ 高级教师、区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三奖”获得者违反师德承诺书中第9条者,当年师德考核为不合格,报有关部门取消荣誉称号,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附则:

1、本实施细则自第九届第六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所有。

3、附件一⑴ 教师师德承诺书

   附件一⑵ 职工职业道德承诺书

4、附件二 上海市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表

 

 

 

 

 

 

2010.9.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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