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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4-39】日晖新村小学财务审批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11

 

日晖新村小学财务审批制度

 

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教育教学、科研等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审批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学校经费支出安排向教育教学、科研倾斜,从紧控制学校行政、消费性支出。

(二)经费审批以当年学校下达的预算项目、额度为基准,,不得审批超预算和无预算项目和未经预算调整和审批程序经费。

(三)经费审批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持专款专用和经费开支标准,并对所审批经费内容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负责。

(四)未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或虽已履行了审批手续的经费开支项目,经审核后,如有不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总务处均不予办理。

二、审批权限

(一)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重大财会事项的决策和管理由学校行政领导和校务会决定。

(二)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财务审批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财务审批工作全面负责。

三、审批程序

(一)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总务处审核部门预算和经费来源

 

壹万元以上项目,由校长召开校务会议讨论通过

 

部门负责人审核

 

校长审批

 

 

 

 

 

 

 

 

 

 

 

相关部门填报资金使用审批单(或购物申请单)

 
 

 

 

 

 

 

 

 

 

 


2015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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