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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晖新村小学提案工作审查小组工作制度

作者/来源:日晖新村小学工会 发布时间:2005-12-06

日晖新村小学提案工作审查小组工作制度


一、提案工作审查小组是教代会下设的工作机构,接受教代会的领导。

二、提案工作审查小组的主要职责:
1、在教代会全体代表大会召开前两个月通知代表准备提案。大会开幕前一个月收集提案。
2、收集人对代表送交的提案要及时进行登记。
3、对提案进行审查确定是否立案,于大会开幕前十天完成提案审查工作并向筹备会领导小组汇报提案审查情况。
4、对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和代装提出的一般性建议、意见按内容分类后,向主管校领导汇报,并转有关职能部门办理。
5、督促有关部门在限期内对提案作出答复。
6、对提案处理结果进行审查。若提案人对处理结果有疑义,经审查同意可与有关部门进一步磋商。
7、在确定立案三个月之内将承办部门的答复意见同提案人见面。
8、妥善保管所有提案,整理归档,以便于查询。

三、提案工作审查小组根据提案处理进展情况,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问题,通报情;每学期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欢。提案处理的结果要在下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

四、提案工作审查小组的成员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提案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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