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公推直选”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以加强学校党组织民主建设为基础,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为着力点,完善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公推直选”办法,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内外群众对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扩大党在学校的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总体要求 教育党工委所属党组织换届选举,普遍实行“公推”,即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群众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推荐新一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一般实行“直选”,即通过召开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新一届基层党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 三、基本原则 为确保选举产生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既能让组织满意、党员满意,又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群众公认,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结构合理原则; 3、竞争择优和按章办事原则; 四、组成人员的设置和任职条件 (一)组成人员的设置 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人,其中书记1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二)任职条件 1、基本条件 正式组织关系隶属本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党龄1年以上(含1年)。 2、委员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能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与党保持一致; (2)坚持党性原则,立场坚定,是非分明,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原则上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和党务工作经验;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广大党员,能密切联系群众; (5)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6)能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师德表率; (7)原则上能任满一届。 3、书记任职条件 除委员任职条件外,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经验和党务领导经验,符合《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徐教委(2006)8号)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能力。 (三)委员组成的结构:年龄在35岁-50岁之间,小高以上职称,本科以上学历。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3月份) 1、组织动员 (1)召开支委会,学习研究“公推直选”文件;讨论制定本支部“公推直选”方案。 (2)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广泛宣传“公推直选”工作;组织党员以会议方式讨论并完善“公推直选”方案;让群众了解“公推直选”方案,并听取意见。 2、起草报告 梳理党组织近三年的主要工作,总结经验和体会,分析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努力方向;报告起草以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等递进形式在党内外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草案。 3、学习宣传 要组织党员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文件,掌握换届选举有关知识;要利用校园网络、宣传橱窗等阵地按党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布“公推直选”进展情况。 4、公示(5个工作日)经上级党组织批准的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任职条件、委员职数和公开推荐的办法。
(二)公开推荐阶段(4月-5月份) 1、公开推荐 本届委员对全体党员述职,组织全体党员对本届党组织进行民主评议;组织党员、群众按照新一届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职数分别进行公开推荐。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在通过资格审查和满足班子结构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公开推荐票数的多少,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4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列为考察对象。要注意听取相关人选本人意见。对没有得到多数党员、群众推荐的党员一般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在党员、群众中进行德、能、勤、绩、廉方面的综合考察。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汇总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考察和推荐情况,在满足班子结构要求前提下,按不少于设定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 5、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新一届党组织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并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非校级干部预备人选考察材料。 6、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公示(7个工作日)候选人正式人选和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7、公示结束后,将公示情况报上级党组织。
(三)换届直选阶段(6月份) 1、筹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会议:审议工作报告、选举办法草案,筹备党员大会会务工作等。 (2)召开党员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党员大会预备会议、正式会议程序(草案)、本届党组织书记通报工作报告修改情况、审议对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审议通过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2、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直选。 3、本届党组织主持工作到上级党委批准新一届委员会成立止。 4、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换届选举结果报告,新一届党组织做好落选人思想工作。 5、公示(三个工作日)上级党组织批复的新一届党组织委员、书记名单。 (四)工作总结阶段(6月份) (1)组织党员对“公推直选”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 (2)新一届党组织委员进行分工,明确职责;对选举材料整理归档。
日晖新村小学党支部 201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