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登记的少儿学保对象与预测的人数有较大缺口,现根据市医保局的要求,就进一步做好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1、登记医院
一定要与计划免疫、户籍人数等情况一并综合考虑,对因人户分离无法联系上的婴幼儿,将姓名、户籍地址等信息报区县办公室备案。登记医院要做好新生儿的登记工作,每月一次将新生儿信息到区基金办公室登记人员信息。
2、登记学校(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专、职校、技校、特殊学校)
(1)对学生情况再进行梳理一次,尤其是从外省市迁入本市户籍的人员(包括已报入户口的“外来媳妇”子女、三峡移民等)、“引进人才”子女,不能单凭身份证编号决定少儿是否为本市户籍,应以户口簿或上海市公安局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2)做好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班学生的登记,如确因学生在外实习,学校无法提供完整、准确的学生信息,先按学校登记的学生情况中已有的信息报区县办公室备案;
(3)对少数属于学保对象,因家长不配合不提供基本信息的,请学校将学生姓名、户籍地址(或联系地址)等报区县办公室备案。
3、2007学年少儿学保登记汇总表上报时间
请各收费单位在11月6日前将登记情况统计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uiping_511@163.com
徐汇区中小学生、婴幼儿
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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