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持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幼儿园证明。
2、华侨子女: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持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
3、港、澳人士子女: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持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
4、台湾籍人士子女:《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持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
5、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持购房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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