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2017-2018年度市文明校园创建 > 党的建设加强,主体责任落实 > 【3-3-9】党风廉洁

【3-3-9-23】日新小学正职对副职考核表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8-01-11

徐汇区教育系统校(园)级干部年度考核评价表

 

被评价干部姓名:  **          总体评价:等第(      ),得分(    

考核项目

评 价 内 容

评价等第

备注

优秀

18-20

合格

15-17

基本合格11-14

不合格

1-10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令行禁止不违规的情况。

 

 

 

 

 

对分管工作能针对性地提出合理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在决策中体现科学性。单位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有序、班子团结、按规则议事、分工明确的情况。对问题协调沟通,指导部门处理全局与局部关系,有驾驭全局、敢于破解难题、推进工作的力度和解决特殊矛盾问题的情况。

 

 

 

 

 

注重规范程序,依靠教职工办学、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工作扎实、办事务实、凝心聚力方面的情况。精神状态良好,以身作则、敢于负责、淡泊名利、胸怀宽广、自觉奉献的情况。

 

 

 

 

 

认真、及时完成分管工作的任务,目标明确、抓手清晰、措施有力的情况。积极主动应对教育改革,重视课程建设,关注学生发展,优化课堂教学,努力减负增效,提高办学质量的情况。注重特色项目发展,形成学校办学特色的情况。

 

 

 

 

 

自觉加强道德品行修养的情况。办事依法、公正、公平的情况。遵守财务制度,健全有效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情况。落实“一岗双责”,不以权谋私,自觉接受上级、同级和群众监督,自觉抵制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经常开展廉洁文化教育的情况。

 

 

 

 

 

                                           评价人(签名):

填表说明:

1此表适用于各校(园)级正职对副职干部考核评价。

2填表人对干部的总体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同时请评价人在各考核项目中打分。满分为100分,考核等第评定为“优秀”的,其得分一般需在85分以上;考核等第评定为“合格”的,其得分不低于65分。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图片飘窗效果

1584751555173875.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