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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责任书

作者/来源:校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6-01-15

    为保护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校园网使用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园网的所有用户必须接受学校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爱护网络设备,正确使用网络设备,保证网络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条: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学校网站(
http://rxxx.xhedu.sh.cn)上的内容必须经信息中心和学校审核,由网络管理人员进行发布。管理员帐号由专人保管使用,不得随意公布转借,严禁有损害学校声誉和违反互联网信息发布规定的行为。
    第四条:严禁利用学校网络访问或传播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浏览网络上的反动、迷信、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信息。严禁下载游戏、聊天、炒股、网购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
    第五条:校园网内计算机及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信息中心批准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无线路由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利用相关设备接入校园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分配固定IP地址同时捆绑MAC地址。
    第六条:校园网的网络配置应由专门负责人员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和统一部署的安全防护系统。
    第七条: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通过学校网络从事任何有悖法律、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每位教职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学校教学科研资料、教职工个人信息、学生学籍信息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教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任何人不得利用黑客技术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  
    第十一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黑客技术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1、认真学习计算机网络安全知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对有害信息、计算机病毒、黑客、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等网上突发事件能快速反应上报;
2、对自己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科室和教师个人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制作、查阅、复制、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违反社会公德的信息;不得传阅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3、对自己在互联网上(包括信息系统、个人主页、博客、言论等)的言行负责,尊重其他网络用户,不得利用网络干扰其他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网络信息和网络设备等,不散布计算机病毒和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信息。
4、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测方能接入校园网,各位教师必须按学校分配的固定IP地址上网。并按学校提供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使用学校网络。
7、违反本管理规定的,由学校网络安全工作小组向学校报告、提请区教育局信息中心乃至公安部门处以警告或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任何科室或教师个人违反本规定,给学校校园网系统造成损失的或给学校荣誉带来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终端责任人:            
固定IP地址:                     
M A C 地 址:                     


责 任 人:(签字)           
信息主管:(签字)           
校    长:(签字)           
学    校:(盖章)            
 

                           年    月   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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