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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晖新村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制度

作者/来源:心理辅导室 发布时间:2015-10-20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学校整体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抓手。为了确保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心理健康教育保障制度。具体如下:
      1、认真贯彻徐汇区教育局的有关精神,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内容结合实际渗透到德育工作中去。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2、教师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首先做到。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要认真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并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建设好校园环境,使学生在校园有健康的心理氛围。
      3、积极组织教师培训,每学期一次,提高教师队伍心理素质和心理教育理论水平。
      4、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5、建立心理健康辅中心,热情接待学生和家长来访。心理辅导教师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后才可上岗。心理辅导面向全体学生,把以心理发展为目的的群体教育与有特殊问题的个别辅导相结合。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对咨询纪录、咨询信件、心理测验数据、工作文件、参考材料等定期存档。
      6、做好平时宣传教育工作,板报专栏做到定期更新。根据学生特点、心理需求,大力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去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
      7、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并撰写相关的科研论文。

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
2014-2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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