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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汇区教育系统“绿叶奖”评选活动方案

作者/来源:党支部 发布时间:2013-04-28

上海市徐汇区教育局

徐教〔2013〕12号


徐汇区教育系统“绿叶奖”评选活动方案

  教辅人员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从事学校的教学辅助、行政教务、总务后勤等工作,是为学校教育教学一线提供服务和保障的人员。教辅人员在各自的岗位上为促进学校的发展发挥着有效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弘扬先进,表彰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教辅人员,充分调动教辅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徐汇教育系统教辅人员队伍整体素质,经研究,教育党工委、教育局决定开展徐汇区教育系统“绿叶奖”的评选工作,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评选范围:徐汇区教育系统在岗三年以上的教辅人员,即:教师主系列以外的旁系列专技人员、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基本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章守纪,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业绩突出,自我不断发展;团结协作,服务教育教学一线。
  二、名额
  每个基层单位原则上可推荐1名“绿叶奖”候选人。经评选后确定20名“绿叶奖”人选。
  三、评选程序
  1.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负责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需听取师生意见,需在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
  2.组织评选。教育党工委、教育局组建评审组对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绿叶奖”候选人名单。
  3、公示。候选人名单在徐汇教育网公示五个工作日。
  4、教育局审核。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对公示后的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绿叶奖”名单。
  5、表彰奖励。在2013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四、时间节点
  2013年4月             下发《评选活动方案》
  2013年5月初           各基层单位上报推荐人选
  2013年5月中旬         评审组评议提交候选人名单
  2013年5月31日前      公示候选人名单
  2013年6月初           党工委和教育局审核并确定正式名单
  2013年9月教师节       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
  2.评选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3.评选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
  4、各单位党组织可结合评选活动,充分发扬学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推进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
  
    
  

 

 

                         徐汇区教育局
                        2013年4月27日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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