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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晖新村小学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2-13

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20099月修订稿)

 

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联系群众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础。联系群众是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凝聚人心的重要途径,联系群众是实施校务公开的具体体现。为了宣传教育群众,尊重依靠群众,引导群众,提高群众思想觉悟,拥护党的领导,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群众参加党领导的各项工作,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校级领导

1、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学的第一手情况。每周上课不得少于2-4节。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5节。

2、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年级,参加该年级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4、切实落实总护导负责制度,根据安排的轮值,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5、及时了解面上的工作,深入到每个组室,与教职工交谈。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6、认真接待和听取教职工的反映,诚恳待人,耐心解释。在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或许诺。

7、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前,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8、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工作期间,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探望、家访和慰问;假期内要专门组织家访,每个假期至少一次。

9、根据学校工作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召开不同层次的教工座谈会,每学期至少一次。

 

二、中层领导

1、坚持教学和管理工作,兼课的干部,每周上课不得少于68节。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30节。

2、每位干部联系一个年级,参加该年级组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每月不得少于二次。

4、深入了解分管范围的情况,与教工交谈,每周不得少于一次。

5、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反映,诚恳待人,耐心解释。在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或许诺。对超出本人职权范围的事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或隐瞒。

6、要认真了解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学校汇报。

7、对学校的决策和工作布置,要及时传达落实,认真解释和说明。

8、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工作期间,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和学校领导一同去探望、家访和慰问;假期内和学校领导一同进行家访,每个假期至少一次。

9、根据部门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定期召开部门的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教工党员

1、坚持管理、教学、服务第一线工作,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2、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要奉献在前,享乐在后,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言行和工作影响周围的非党群众。

3、要密切联系非党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支部反映。

4、要积极关心入党积极分子,每人至少联系一人,每月至少交谈一次,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5、对学校的决策和工作布置,要认真理解并坚决执行,同时要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解释,积极帮助。

6、全面关心非党群众的工作与生活,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以便党组织和校行政能够在第一时间给予群众最有力的帮助。

 

 

 

上海市徐汇区日晖新村小学党支部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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