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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0-11-28

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1、我校被审计的部门和个人要自觉接受审计监督,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做好配合工作,不得拒绝、推诿,不得转移资料或提供假证等。
  2、对经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部门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审计机关及有关单位。
  3、审计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审计结果报告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和人事档案。  
  4、校党支部要将审计结果作为考核考察中层干部政绩、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日晖新村小学党支部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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