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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晖新村小学福利费使用原则和办法》

作者/来源:日晖新村小学工会 发布时间:2005-12-06

《日晖新村小学福利费使用原则和办法》

2005年12月7日第八届教代会第3次会议通过

一、 指导思想:
     搞好学校教职员工福利费使用的管理工作是关心广大教职员工工作、生活的一件大事。日常职工福利费的正确使用,它直接关系到学校每一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和权益的保障,所以学校领导把这项工作放在了重要议事日程上,为了把这一项工作做好,合情合理的用好这一笔经费。充分调动教师职工的教育教学和服务工作的积极性,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学校财政经费允许的前提下,特拟定以下原则和办法。
二、内容及实施的原则和办法:
I、劳防用品的发放
⑴  本年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享受全部。
⑵  在特殊情况下的教职工同样享受全部,包括生育期间的女教职工,病假的教职员工,离休干部。
2、教职工子女医药费的报销
⑴  教职工子女医药费需本单位报销的,必须先由教工本人提出申请,爱人单位(或街道)出具证明,学校审批同意后才能予以报销。
⑵  看病要到指定医院就诊(本人提出申请时,自定二所就诊医院:一所为市级医院,一所为街道医院。如街道医院由于种种原因无法给子女看病的,也可到家附近的区级医院就诊。确定两所医院后不能随意更改。)
⑶  报销医药费时要出示医药费收费单据以及病史记录,然后填写报销单由后勤财务老师核对。(外配药不予报销)
⑷  最后交给校长审批后予以报销。
⑸  如遇急诊,一次病程中只照顾一次就近诊疗,复诊仍需到指定医院就诊,否则不予报销。
⑹  教职工子女如遇住院,医药费报销视学校财力情况排队分批报销。酌情处理,特事特办。
⑺  此医药费的报销办法只适用于0—18周岁的教职工子女。
3、根据上海市文件规定对教职工子女幼托费的补贴
4、家访慰问经费支出
5、困难教职工补助
⑴  对工资收入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的教职工进行补助。
⑵  对患有重大疾病的教职员工适当补助。
⑶  本人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⑷  补助金额由100—500元不等,根据申请者实际情况,由校务会进行核实批准后发放。
⑸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大额补助的,必须由教代会审批。
6、教职工的医疗保险
⑴  上海市总工会互助式的住院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和女职工保险。
⑵  教育局统一办理的补充医疗险。
7、教职工体检费用
⑴  承担45岁以下,35岁以上(包括35岁)的教职员工的全额体检费用。
⑵  承担35岁以下的教职员工50%的体检费用。
⑶  所有体检均自愿报名,放弃不补。

 除此以外的其它福利费使用的办法再议
                                              日晖新村小学2005.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4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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